过去一年,内蒙古检察机关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最高检工作要求,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责使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的自觉和担当,全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牢牢把握战略定位,统筹发展安全,不断强化融入大局的自觉和担当,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同时,在检察履职中,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强化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全区检察工作在稳进落实中发展提升。
2022年,内蒙古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意见的71条重点措施,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这条主线,牢牢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要以更高站位维护安全稳定,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全力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要以更大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反垄断、反洗钱等领域监督力度,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全面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加强草原林地公益保护,助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以更优履职维护公平正义,持续转变司法理念,不断加强法律监督与配合制约,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强化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法定职责,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案件,持续深化巡回检察,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以更坚定立场办好为民实事,持续做好司法救助,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落细。要以更实政治建设打造过硬队伍,以追责问责倒逼司法责任制落实,全力服务保障现代化内蒙古建设。
站在历史新起点、开启检察新征程,内蒙古检察机关将牢记嘱托、开拓奋进,努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1年极不平凡。在最高检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紧围绕龙江振兴发展大局,用奋斗解题、以实干作答,有力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迈进新时代续写龙江检察事业新辉煌打下了基础、攒足了后劲、激发了活力。
特别是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全省检察机关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统筹疫情防控服务和检察工作开展,强化作为意识,提升能为本领,找准善为路径,创造有为业绩,攻难关,解困局,办实事,开新局,顺利推动龙江检察事业驶入快车道、迈上新台阶。
龙腾虎跃又一年。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贯彻具体措施,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助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努力为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1年,江苏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最高检部署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率先在全省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依法办理了“辣笔小球”案、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8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2名干警入选全国双百新时代政法英模。
2022年,江苏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最高检部署,聚焦保障二十大胜利召开、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强化法律监督三大主题,坚持能动检察,全面履职尽责,努力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把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检察工作主线,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专项活动,通过建立重大敏感复杂案件三级院一体化办案机制、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专项活动、做好涉检舆情引导处置等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高标准提升检察工作质效。转变司法理念,通过检察长带头办案、组织指导等方式,引导全省检察机关更加重视高质量办案工作,在每一起案件特别是重大、敏感、复杂案件的办理中,体现战略前瞻性、理念先进性、办案精准性,准确把握法律的尺度,做到依法办案、精准办案。围绕地方党委的中心任务,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社会问题谋划开展检察工作,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继续深化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制定企业合规案件办理流程,探索刑事诉讼全过程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努力为检察机关企业合规改革提供“江苏实践样本”。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加大对技术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办案组织和人员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工作新机制。结合办案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在办案中增强政治敏锐性,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高水平、深层次的分析报告,供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坚持以自身强有力监督强化推进法律监督,聚焦检察机关自身队伍建设中的短板不足,找准检察办案环节徇私枉法的风险隐患,通过立规矩、建制度,把办案环节检察纪律的篱笆扎牢,把徇私枉法的漏洞堵上,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2021年是意义非凡的一年。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面对“十四五”开局、共同富裕示范区起步、数字化改革元年的新阶段新要求,浙江省检察机关在最高检和浙江省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守好“红色根脉”、打造“重要窗口”、推进共同富裕中践行初心使命,率先探索实践“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重塑性变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迈出了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的坚实一步,翻开了高质量发展的崭新一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中央、最高检和省委部署要求,全力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高水平法治中国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坚持政治引领与检察履职相统一,切实做到“总书记有号令,中央和省委有部署,浙江检察见行动”,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摆在首要位置,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探索互联网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深化检察环节诉源治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扎实做好检察公开听证和司法救助工作。二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凝聚各方合力相统一,全力投入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认真落实浙江省委抓严密法治监督体系建设、相关督查检查要求,全力推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地落实。立足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的大场景,进一步找准共赢目标,常态化开展府检联席会议,持续优化检察履职环境。三是坚持放大优势与补齐短板相统一,全面发挥数字检察引领撬动重塑作用,全力以赴强监督、抓质效。全面放大数字检察先行优势,聚力展示“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实战成果,以数字化改革牵引重构法律监督质效评价体系,努力打造更多具有影响力的浙检品牌。四是坚持固本强基与塑造变革相统一,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夯实浙江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深化人才兴检战略;深化结对帮扶,推动相对薄弱基层院“脱薄争先”。
2021年,福建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最高检和省委部署要求,以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规划目标、创新举措、做强主业,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着力提升刑事检察质效、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加大力度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奋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全省56个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86个团队和个人获评全国、全省优秀办案团队和优秀办案检察官,累计检察为民办实事、为基层解难题1851件。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福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要胸怀国之大者,心系民之所向,围绕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持续深入落实中央《意见》,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主动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持之以恒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法治福建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锚定目标任务,进一步抓牢政治建设、抓实业务建设、抓紧队伍建设,全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细。二是持续培育特色亮品牌,助力打造法治强省。着力从提升亮点工作、总结验验做法、推动创新机制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创先争优意识,把亮点做亮,品牌擦亮,把更多“福建模式”推广到全国;三是靶向解决难点堵点,突出问题导向,拿出更多实招硬招加以破解,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既要向内挖潜,激发内生动力,引导干警自觉更新司法理念,引领检察监督办案求极致;又要加强对外协作,构建法治共同体,用好法官、检察官、警察等同堂培训机制,厚植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统一执法司法标准;还要借势而为,深化智慧借助,向信息化、大数据要生产力。四是融合开展福建省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和高检院“质量建设年”,提振创业精气神,在作风上见行动;在管理上见行动,持续推行“两书”(部门主要职责说明书和个人岗位说明书)制度,充分调动和激发干警主动性、创造性;在落实上见行动,聚焦全年工作任务,用好部署、落实、监督、评价“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紧盯工作进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2021年,四川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检察队伍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强化;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履职尽责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安全与发展;办好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案件,自觉践行“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法律监督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取得新成效。
2022年,四川检察机关将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深化“能动检察”理念,着力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实施,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助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紧扣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持之以恒做优刑事检察,深化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延伸职能做实行政检察,扩大影响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助推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做好每一件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继续坚持以检察开放矩阵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持续推进检察公告品牌建设,更加扎实规范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加强法律监督文书公开宣告和公告送达,推动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阵地的开放检察机关建设。加快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和检察一体化建设,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强化跟进监督、源头监督、系统监督,实现司法公正最大化。坚持从严管党治检,提升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坚定信心、勇毅前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0年9月,在最高检的倡导下,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检察院与市政府建立了“河长+检察长”的工作协作机制,全力投入到柳州市水生态资源保护的工作体系之中。在国家生态环境部近期公布的2021年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中,柳州市在全国30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排名第一,继2020年取得全国第一的好成绩后再次蝉联地表水水质全国冠军。据统计,自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以来,柳州市检察院办理涉河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9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1件,发出检察建议5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4件。柳州曾经是著名的“酸雨城市”,如今的柳州却处处呈现出“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美好生态环境。目前广西已全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现跨区域、跨部门案件协同办理、执法办案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交移送、调查取证协同协作、河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实现了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这一机制的设立进一步提升了广西河湖治理法治化水平。数据显示,2021年1月至12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中,上榜排名前10位的城市中广西就占了6个,排名前30位的城市中就有10个是广西的。2021年1月至12月,广西西江流域88个国家考核断面均为Ⅲ类及以上水质,其中达到Ⅱ类以上水质断面84个,水质优良比率为100%。
下一步广西各级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继续在最高检的带领下,进一步丰富“检察长+N”的内容和形式,推动形成更广泛的共建共赢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更多法治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 :检察日报
作为经济发展的“助推者”,中国经济报道联合权威机构北京各省市驻京机构商务协会、京忠智库等,被誉为赋能经济“三驾马车”,媒体+商协会+智库联手发力,助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以独特的资源优势赋能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