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圆心 画好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同心圆

    2022-07-04 19:49:41    作者     浏览量:255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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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经在线 熊辉  王海珠(荐稿:王京忠)

  摘 要: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这个圆心,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遵循。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是我党的性质、宗旨及其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决定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并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生动实践与必然举措,是我国社会进入新发展阶段后完善国家治理的迫切需要,也是由人类历史前进方向及其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的。

  主题词: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美好生活需求;国家治理现代化;政府治道变革;习近平法治思想;数字与法治双轮驱动

  今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强调加强数字政府建设。6月23日,央视新闻联播播出,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对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部署,明确了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从构建协同高效的支付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等7个方面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并且划分出了截止2025、2035两个时间节点的任务要求。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就是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其目标是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始终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这个圆心,更好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为战略抓手,更好兼顾生存与发展、物质与精神、效率与公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是我们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应该把握的指导方向和重大原则,也是深化改革的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应该牢记于心、内化于行,化为我们脚踏实地开展工作的重要指南与检验标准。

  一、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是我党的性质、宗旨及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决定的

  首先,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是我党的性质、宗旨决定的。《党章》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党自从成立时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重任扛在肩上。这既是“初心”所在,也是检验“初心”的标尺。一个党员、一个干部、一个政党,永远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时刻把老百姓的冷暖挂在心头,切切实实为人民办事,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就是不忘初心的具体体现。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政治立场。党的执政之基在人民,力量之源在人民。“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我们要时刻不忘这个初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与永远的“初心”就是以人民为中心。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具有跨越时空、跨越国度的影响力,就是因为它植根人民,指明人民推动历史前进的人间正道。

  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彰显了我党的性质、宗旨,因为它不仅仅代表了中国先进数字科技这一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了中国先进的数字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要求改进民生福祉的根本利益,而且通过现代数字科技和法治的手段来改善政府治理的流程及质量,铲除不作为、乱作为、消极怠工、人浮于事、肠梗阻等种种疑难杂症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病症,某种程度上就是“革”政府那些自我本位、脱离群众、滥权懒政、凌驾群众之上的沉疴宿疾的“命”,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群众的呐喊和呼声等合理诉求为信号,不断矫正政府方向,加大政府治理的科技水平和法治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高效廉洁政府、责任政府,变管理为服务,变事前管理为事后监管,通过立法、执法及规章制度来监督民事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规范经营,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其次,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马克思主义对待人民群众的总的看法和基本观点,是共产党人制定一切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的理论基础。政党的本质属性是它的阶级性,政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获得本阶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群众是政党执政的基础。无产阶级是历史上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最革命、最有前途的阶级,因而无产阶级所反映的利益是绝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从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基本观点出发,马克思主义确立了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主体和主人的观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核心是人民群众主体观。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群众路线确立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制定了“四大纪律八项注意”等军令和纪律,团结依靠人民群众缔造了新中国,推翻了三座大山。针对“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周期律的质疑,毛泽东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让黄炎培看到了共产党改变“中国之命运”的希望;“让人民来监督政府;让人人起来负责”,让黄炎培充满了“中共能跳出政权周期率”的信心。毛主席要求按照群众的需要和自愿开展工作,从群众的需要出发,而不是从任何良好的个人愿望出发。注重群众的自愿,由群众自己下决心,而不是由我们代替群众下决心。

  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正是新时代我党贯彻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实践诠释,契合了人民群众在数字科技时代迫切要求积极参与国家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努力促进官民互动式的善治格局,切实改善国家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民生关切和合理诉求。中央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筹建成本地区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各地积极探索,上海“一网通办”、浙江“最多跑一次”、江苏“不见面审批”,安徽“皖事通办”。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便民服务和行政执法APP掌上行,“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实现数据的跨省交换和共享,智慧操作、智慧执法,建设服务型政府,在群众参与中监督政府,着力建设融有限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诚信政府、依法治理的政府和责任政府为一体的人民满意的科技法治型政府。

   二、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并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生动实践与必然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指出: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始终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这个圆心开展工作,这是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奋斗,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现在,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勾画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蓝图,这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和行动路径。“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是我国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引擎,而在新时代的长征路上,必然遇到很多困难和挑战,而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正是我们必须跨越的一道改革难关,目的在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娄山关战役关系红军生死存亡,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正是新的长征路上的“娄山关”。只有建设好数字法治政府,才能深化改革进程,不断提高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并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举起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旗,坚持党要管党,以党建引领改革,推进政府治理变革进程,以全面依法治国精神去校正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航向,体现公平正义、人权至上、程序正义、实体正义等治髓,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立足点就是以人民为中心,新时代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要积极回应人民新要求新期待,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第一,重在彰显系统集成思想并作为方法论。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发挥数字化在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的重要支撑作用,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健全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体系,依法依规促进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二,重在彰显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数字与法治双轮驱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述了法治与改革的辩证关系,“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数字法治政府建设重在构建以数字和法治双轮驱动的政务新机制、新平台、新渠道。政府干部应从数字和法治两方面培养和提升能力,既要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加快培养和建设一支业务熟、技术精、素质高的年轻化、专业化干部队伍,能够驾驭数字法治政府的运营管理,又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第三,重在彰显公平正义的时代价值,厉行集约高效。法治建设必须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建设集约高效型的数字法治政府,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谋求政府治理效益和成本的最佳组合比,实现集约型增长。对政府“瘦身”和“强身”并重,去除与现代法治和数字时代不相符的职责,增强科技元素和法治元素,变管理为事后监管,变管理为服务;第四,重在彰显人才强国精神,加强队伍建设。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法治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用高科技人才和法治人才,强化人才建设与培养。展开整风运动,整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沉疴痼疾,铲除慵懒散等恶习。

  三、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是我国社会进入新发展阶段后完善国家治理的迫切需要

  新发展阶段是指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发展阶段。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确定了两个阶段的奋斗目标,第一阶段的目标是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阶段的目标是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面对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的总体形势,中国今后要能依然保持经济以较快速度、较高质量持续发展,必须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即中国因素和世界因素统筹起来考虑;必须把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历程同经济全球化发展进程统筹起来考虑;必须把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同世界和平发展的时代主题统筹起来考虑;必须坚持底线思维,趋利避害,迎难而上,切实完善国家治理。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都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央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并将其作为贯穿全篇的主线,“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给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管理、社会治理、人民生活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近年来,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兴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不仅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思维方式产生了重大影响,也对政府的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治理方式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九大对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作出了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应用快速发展,政府治理方式也发生很大变化,数字政府的功能作用日益明显,越来越成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路径。从数字政府到数字法治政府的提法变化,诠释了我党积极顺应数字时代的新要求,对政府理念、机构、职能、流程再造实施法治化变迁的进程,亟需技术维度与法治维度并重。

  数字法治政府是中国政府为了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运用数字技术不断改革、改善和再造政府的动态过程,运用数字技术赋能政府效能提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在运用数字技术的时候亟需恪守法治原则,在行政法治允许的范围内,谨遵法治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底线。我们要自觉地以此要求来总体布局和设置改革方案和建设流程,切实规范政府公权力的运作及其日常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在法治精神照耀下,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彰显安全性与人权性的完美统一,讲法治的阳光普照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每一个角落。亟需处理好数据安全和人权保障的辩证关系,数据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考量,我们要从“滴滴打车”、平台霸占蔬菜经营权等事件中汲取足够的教训,引起足够的警惕。我们改革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改革而改革,而是为了国家治理的高效运转和社会整体进步及其赢得人民拥护支持,而绝不是肆意侵犯民众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这是我们设计制度的时候必须牢记的红线,一切数据的查询和使用要留痕水印备查,要建立应有的制约规则,符合正当程序法则和社会公益法则,符合民主化的价值理念追求和信息公开透明及其社会监督法则,公民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避免无政府主义下的社会碎片化现象,必须契合“通过设计的行政法”和“良好行政评估”等行政法治的原理要求,努力形成更高程度的“合法性原则”。始终绷紧数据安全这根弦,加快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强化数字政府安全管理责任,力求避免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为强势资本力量及其不法分子利用,进而盘剥民众、违法犯罪。互联网平台发展对政府监管带来了巨大挑战,政府需要进一步明确平台所承担的义务,并予以规制,实现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协调发展。

  法治的基本理念就是公平公正,要一碗水端平,在有关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及其管理的日常考核标准制定上,必须彰显科学与适用的基本精髓。建立并完善数字法治政府考核评判标准,并且根据情况不断修改完善,使之尽可能符合科学原则,并且切实可以操作适用,能够成为行业内公认的考核标准。贯彻法治保障、科技领航、服务人民、便捷高效、终身追责等原则,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绩效反馈和问题跟进及其整改工作,加强标准的统一使用与日程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杠杆作用,核心的检验标准是要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倾听民众呼声和关切,并不断改善工作。

  四、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是由人类历史前进方向及其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的

  我们是马克思主义者,要永远谨记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要永远谨记历史是人民书写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推动人类历史前进的真正力量。所以,深化我国政府的治道变革进程,需要始终尊重人民的主人翁地位,重视民众的合理诉求,珍视改革决策的科学论证和民众声音,将人民的呐喊和关切放在决策的指导思想上来对待,人民是国家公务人员的“衣食父母”,是国家主人,切忌不要在重大问题上犯下“颠覆性错误”。我们要提防西方和平演变的险恶用心,决不可以搞全民私有化改革,提防和总结并且避免前苏联的所谓“休克”疗法。改革决策应统筹兼顾,脚踏实地,切忌急躁冒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一次伟大觉醒,正是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我们党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创造伟力。人民是改革开放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历史主体,改革发展的成果应当惠及全体人民。不仅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的路上一个不能掉队,而且实现现代化的历史征程和民族复兴的伟大使命也需要紧紧依靠十四亿的全国各族人民群众来共同创造,齐心协力绘画好同心圆。当下,我们需要以全面深化和深入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为重大抓手,以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和埋头苦干的务实情怀,不断改进政府治理局面,通过善政实现善治,切实带领人民在创造美好生活中实现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向往,这才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重要遵循和实践指南。

  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极大地提速了我国各级政府治道变革进程。一要加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质和科技信息化素质的培训和养成。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不断增强法治素质和法治水平,切实增强依法治理政府工作的履职能力和法治素养。要加强普法工作,对于政府工作人员设置门槛,逢进必考、逢升必考,加强基本法律知识的测试和考试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倒逼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学习法律原理,增强《宪法》、《民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及其有关刑事、民事诉讼法律知识的普及,加强各项党纪条规的普及和训练,做一个新时代明晰法理和党纪国法的明白人,不要在基本知识储备上出现盲点和误区,以至于在日常履职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出现笑话,贻误政务、贻笑大方。要加强科技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加强大数据原理的基本操作使用和日常监管,能够娴熟自如地运用到日常政府监管工作之中去。二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且严格考核管理。对具体岗位制定目标责任制度,严格监督、考核和管理,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做得优秀者要给予奖励,对于不达标或者严重失责的干部给予问责和惩罚。加大考核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完善等环节工作,细化实化到位;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与干部年度表彰、奖励晋升及其惩罚处罚、岗位调整等结合起来,坚持一视同仁原则,不得在制度标准面前搞人为的变通和朝令夕改,让制度在执行这种产生效果,奖励先进、鞭打落后,努力促进工作水平和能力的提高,切实向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科技政府、廉洁政府等目标冲击。三要加强政府治理变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新时代迫切需要改革政府管理理念,变管理为服务。加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艰巨细致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各个环节上加强打磨和推敲,不能出现工作之中的粗心大意和马马虎虎,要以钉钉子精神一步一步抓落实、抓严谨、抓细致、抓标准、抓考核、抓管理、抓成效,切实在不断提高人民满意度上抓出战果和绩效来反馈和汇报上级党组织及其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工作,为此我们需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策于民,在官民互动、共建共享之中完善改善政府治理工作,细化业务流程,推进政府流程再造,改善服务能力,提升便民利民的服务本领,增强在网络科技新时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方式改善政府治理的实战能力,提高为民服务的质效,改善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成效。四要加强各级政府科技平台的研发和集成使用。遵循分区域、分层级的立体化、协同性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筹建成本地区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在2022年年底前实现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务院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公开查询;2023年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本地区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五是实行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明确政务数据提供、使用、管理等各相关方的权利和责任,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六要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模式。对于加强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在2022年年底前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加快建设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全国行政执法数据库。

  只要我们深化数字技术的合法化、规范化应用,立足新发展阶段的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必将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和法治保证。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领域的深刻革命。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智能化、法治化。加快建设全国政务一体化平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全面建设科技引领、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提升法治政府的数字化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加强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进智慧执法,运用信息化技术装备,以大数据赋能精准监管,改善政府治理,通过善政带动社会善治,实现政府和民众协同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我们要遵循中央要求,积极践行国务院的部署,按期完成预定目标——“到2025年,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顶层设计更加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健全,政府履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基本建成,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周顺忠系公安部智库研究员教授、人大博士、中央编译局访问学者)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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