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 民法典正式施行——法律重器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中国经济网 2021-01-04 11:41:16 作者 浏览量:1965297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作为助力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重器,民法典确立了调整经济关系的各项法律规范,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供给与法治保障。专家表示,民法典将进一步促进各类生产要素高效配置,保障各类交易活动顺利进行。
在经济活动中,市场主体享有哪些权利,又如何实现这些权利?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做出了详细的解答。民法典不仅是一般民众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重器。专家表示,市场经济的发展是民法典的社会基础,而民法典所确立的调整经济关系的各项法律规范,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供给与法治保障。
确立最基本法治原则
销售已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营者是明知故犯;促销活动声称“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餐馆“禁止自带酒水”,这些都是“霸王条款”;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反垄断执法,是要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民法典为市场经济有效运行提供了最基本的法治原则。这些基本原则为营商活动创造了更好的环境,贯穿于一家公司的成立到破产,一次交易的协商到达成。
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作为民事基本规范的系统整合,民法典以法典的形式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意义深远,在固根本的同时,有利于稳预期和利长远。对此,专家表示,实施民法典将进一步促进各类生产要素高效配置,保障各类交易活动顺利进行。
产权保护激发经济活力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物权编对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重要财产权作出系统规定,进一步完善物权法律制度,为美好生活物质基础提供法律保障。
通过确立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进一步明确了一视同仁保护的立法态度;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明确土地承包期限,承包权人依法可以决定土地流转经营权的方式等。民法典推动形成崇尚创新、鼓励创造、保护产权的社会环境。
从总则到物权编、合同编,民法典多次强调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物权保护等,其实强调的就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市场主体自治理念与创新理念。而从财产继承、“以房养老”、夫妻共同债务,到小区管理、网络虚拟财产,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在民法典中都有相关规定。
培植守信践诺契约精神
民法典合同编为市场交易确定“游戏规则”,共计526个条文,约占民法典条文总数的41.7%。其中,民法典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诚信原则确立为合同自由的基础,最大限度地贯彻“我的合同我做主”,从而在全社会培植守信践诺的契约精神,营造稳定、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同时,民法典合同编完善了合同履行原则,强化了违约责任制度,树立“有约必守、违约必究”的契约精神。
民间借贷是市场活动中纠纷多发的领域。民法典对此作出规范,对借款合同的概念、形式及内容,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民法典这一规定标志着借款合同利率规则的变化。对标民法典,人民法院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只要发现违反了国家有关借款利率的强制性规定,原则上将作否定性评价。
民法典还对电子合同作了规定,明确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补充完善侵权责任制度
民法典不仅新规定了居住权、隐私权、土地经营权等新型权利,而且以权利为中心,突出权利维护、权利救济。
“有权不使、过期作废”。在民事生活中,权利需要关注维护,更需要我们依法而行。比如,对他人遗产的受遗赠权,如果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没有表示接受的,将视为放弃受遗赠。
针对一些新领域、新问题,民法典也作出了回应,补充完善侵权责任制度,尤其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如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等。
人肉搜索、垃圾短信、电信诈骗等屡见不鲜,让个人信息保护成为网络时代的必答题。对此,民法典专设人格权编,加大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力度,将进一步保障我们的“私人生活安宁”。
民法典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万祥)